财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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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个人所得税法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宣讲会的通知
2019-01-14 浏览次数:2359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新个人所得税法新增了专项附加扣除,需个人在全面了解政策的基础上自行申报。
因这次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关系到每位老师的个人利益,为让老师们更好地了解个税改革相关内容及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法,根据工作安排,学校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领导和工作人员来我校举办新个人所得税法新政策宣讲会。具体通知如下:
宣讲人: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工作人员
宣讲内容:新个人所得税法及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的解读
时间:2019年1月15日(周二)下午15:00(请提前10分钟入场)
地点:图书馆第一学术报告厅
参会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秘书,各学院领导、办公室主任、科教办主任,校财务处全体人员。欢迎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和广大教师参会。
请各部门、各单位协助做好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校财务处
2019年1月14日